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3    浏览次数:2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省属国有企业、行业协会:

  为做好2014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组团参展有关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第三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相关事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14〕33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参加本届博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博览会定于2014年9月1日至3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办,设新材料专业馆、新材料生活体验馆、新材料装备成果展等3个展馆。博览会作为国内外新材料领域产学研用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对促进新材料产业市场开拓,强化招商引资,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你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共同做好我省的筹备和参展工作。

  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本届博览会分配我省展位60个。委将重点支持新材料相关行业协会、产业基地和龙头骨干企业参展。请你们积极组织发动本地区、本行业新材料产业基地和龙头骨干企业参展,并按要求填报展位需求表(附件3),鼓励行业协会、产业基地和大型骨干企业组团参展。对参展地市、产业基地和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我委将在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为突出展示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我省将统一搭建广东馆,各参展单位经审核同意后可在馆内自行设计展位。博览会期间,委将组织举办广东新材料产业招商推介会,争取纳入博览会配套活动。请你们认真指导有关参展产业基地和企业制定参展方案,做好布展准备工作,通过实物、图片、影音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展示,突出特色和优势。

  四、请你们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7月7日(星期一)前将地市联络员回执(附件2)、展位需求表和参展方案报我委(产业发展处)。本届博览会有关情况详见博览会官网(http://www.ciamiecn.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第三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2.地市联络员信息回执

      3.第三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展位需求表

     4.展位指南简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6月11日

  (联系人:林树彬、杨淑鹏,电话:020-83133307、83135893,传真:020-83133324)

  附件:粤经信产业函〔2014〕903号附件1-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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