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切实发挥科技在推动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产业结构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市科委启动了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重庆氧化铝产业科技支撑示范工程"。在前期需求结合评审、技术路径论证、技术综合方遴选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重庆氧化铝产业科技支撑示范工程"的集成实施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简介
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是"区县、产业和民生、创新能力"科技支撑示范工程的简称,是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多元化投入、集成示范和瞄准产业化应用的重大科技支撑示范工程。示范工程采取需求结合评审、总体方案制定、项目招投标"三步走"的立项程序,项目组织方、技术综合方、集成实施方"三方"协同创新的管理机制,市、部门、区(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多方联动的资源整合模式,面、线、点相结合的框架设计,总额控制、动态预算的经费管理模式。
二、示范工程总体目标
围绕我市氧化铝及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托南川建成的世界首条高硫低品位铝土矿氧化铝生产线,开展赤泥选铁及综合利用、氧化铝基高附加值产品深加工技术的攻关和集成创新;完善铝合金深加工制品研发与制造示范体系,形成规模化生产;建设面向西南、辐射全国的氧化铝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及成果转化平台。示范工程完成后,年产氧化铝140万吨,SBL粉2万吨,年新增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
三、集成实施方遴选条件
(一)在重庆市境内注册的企业。
(二)示范工程实施内容是本单位的核心发展战略,有足够的投入能力和明确的投入计划,能够保证示范工程所需资金(不低于市级科技资金投入的4倍)按时足额落实。
(三)有保证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的管理团队,具有组织协调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的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能为氧化铝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品种布局、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方面的科技支撑。
(四)具有各级各类相关资源聚集整合的能力,具备氧化铝产业技术集成、示范和产业化推广的条件和手段。
(五)无影响示范工程实施的不良纪录,自愿出任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向项目组织方出具相关的会议纪要和承诺,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接受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相关管理办法的各项条款,接受项目组织方的领导。
四、报送材料
(一)"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申报表"(见附件)。
(二)对照拟出任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遴选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原件备查)。
五、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目录、申报表、附件(按遴选条件先后列序)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于2013年5月24日前报市科委创新发展办公室,同时将"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fgc12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三)每个单位只能出任一个示范工程的集成实施方。
联系方式:
管 文(重庆市科委创新办)电话:67513907
廖 敏 (重庆市科委高新处) 67611512
王仕忠(南川区科委)71410559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015室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
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申报表
2013年5月13日
附件1:重庆市‘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集成实施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