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所在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创新方法工作专项区域创新方法推广应用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组织申报创新方法示范备选企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省国家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所在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工作任务
申报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区域创新方法工作的要求,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制定详细的企业创新方法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内部创新方法工作机制,开展创新方法全员推广工作,强化创新方法在企业关键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中的推广应用,推动设计、技术、管理、商业模式等创新方法在企业全方位、多层次融合,加强创新团队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三、支持措施
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入选企业的应用示范工作,对其中见效快、效果好、达到示范要求的入选企业经评估后确认为区域示范企业或国家级标杆企业,国家将给予持续支持;地方视情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要求入选企业安排不低于各级财政支持经费的专项经费,用于此项工作。
四、时间要求
要求申报企业填写区域示范备选企业推荐表(附件),纸质材料一式1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5月27日前将统一提交给法规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科技厅法规处,管婧婧,电话:0571-87054032
省科技培训中心,陈建民,电话:0571-87055678
电子邮箱:zjkjpxzx_cjm@163.com
附件:创新方法区域示范备选企业推荐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