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近日通知,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国际化,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已启动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作为地方组织(推荐)部门,我厅将组织我省机构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申报。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3)。
二、组织推荐和认定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并按照要求编写实施方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本单位正式推荐公文报省科技厅。
(二)我厅将对申报单位资质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将填写推荐意见统一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去函推荐。各申请单位需将申请书和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报我厅国际合作处。
(三)科技部相关部门对提交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通过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五)科技部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审核并认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此次我厅推荐我省机构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申请原则上每类不超过1个,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原则上不超过3个,请各单位酌情申报。
申报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要求与多个国别开展合作且与外方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已签署机构间合作协议),开展合作研发、联合培养人才、交流互访、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我厅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陈晓飞
电话:0931-8412723 邮箱:chenxf@gsstc.gov.cn
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208号
邮 编:730030
附件:
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2.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2013
3.1国际创新园认定流程-2013
3.2国际创新园实施方案编制指南-2013
3.3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认定流程-2013
3.4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2013
3.5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认定流程-2013
3.6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2013
3.7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流程-2013
3.8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2013
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