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再担保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06-24    浏览次数:2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粤府201187号),“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再担保资金10亿元,分年注资省级再担保机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再担保服务。为此,广东粤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拨付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再担保资金2亿元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经组织专家审核,省财政再担保资金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使用管理较为规范,省财政拟安排广东粤财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再担保资金2亿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4623日至629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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