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粤府〔2011〕87号)精神,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财政经营性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粤府办〔2013〕1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68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经组织专家项目论证,敦促惠州市完成项目立项备案、环评审批、公司注册、用地等手续,拟安排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基金股权投资资金4.5亿元支持惠州信利4.5代AMOLED生产线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23日—6月29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83133353
省财政厅,8317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