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28    浏览次数: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4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家通知要求,抓紧筛选具有全国性示范效应、产业带动性强的促进大数据发展重大工程项目,与我委沟通后,于2016年2月1日前正式行文将项目汇总表(附电子版)报送我委高技术处,并按要求填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五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书校 0311-88600035

    电子邮箱:hbfgwgjs@126.com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5日

冀发改高技【2016】94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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