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休(禁)渔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等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2014年7月1日至7月9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文宇晞,电话:020-83170593
省海洋渔业局联系人:刘乃安,电话:020-84109539
附件:休(禁)渔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