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3〕45号)要求,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制定了《2013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根据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省商务厅市运处龙涛,028-83233299
省商务厅规财处王荣贤,028-83233299
省财政厅外事外债处邱静,028-86726975
2013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