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为 7 月10日至 7 月 18 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刘晓辉,电话:83170900;
省金融办联系人:李志聪,电话:8313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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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