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集中供热规划(2014~2020年)》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5    浏览次数:2

  浙江省能源监察总队修订编制的《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集中供热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象山县象山产业区的国民经济现状调查基本清楚,资料数据基本符合象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和国家发展热电联产的有关规定,规划深度基本符合国家对热电联产规划的相关要求。我委已组织对《规划》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规划》可以作为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含爵溪街道)热电联产改造建设、运行管理和发展的依据。现将该《规划》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整个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含爵溪街道),总规划面积为22.7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至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4—2015年,中期2016至2020年。《规划》经批准后,应根据象山产业区城市和产业总体规划的调整情况和各地热负荷的发展实际,适时进行滚动修编。

  二、规划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规划》确定了可持续发展和以热定电、规模适度的原则,并根据国家能源政策,提出实施能源梯级利用的规划,以达到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标。《规划》结合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状况,对该区域发展热电联产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对供热区域近期热负荷需求进行了预测,对热电厂厂址及近期装机方案进行了规划。

  三、热负荷、热源点和热网

  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以针织服装、印染、医化、食品等生产企业用热为主,近期热负荷已较大。爵溪街道原有一个公共热源点(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已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2013年修编的集中供热规划取消爵溪街道的公共热源点,在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C区块新设一个公共热源点,承担该工业园(含爵溪街道)的供热任务。因象山产业区规划调整、C区块公共热源点尚未建设,原则同意取消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C区块热源点,恢复爵溪街道公共热源点,承担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含爵溪街道)的供热任务。

  热力网的主管道应在园区总体规划指导下,尽量选择在绿化带,在次要道路上敷设;可采用中、低支架方式,在跨越公路采用高支架或埋地敷设;热力网管道采用单管制、枝状管网、以自然补偿为主。热力管网应做到简明、美观,和该地区总体协调;在热源点厂内设立中央监控站,热用户为远程终端,对热力管网实行自动监控。

  四、电力电量平衡

  热电厂生产的电力电量以本地消纳为主,就近并网,就地平衡,以减少电力线路损耗,增强区域供电能力。

  本公示期限为:2014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若需要查阅公示《规划》文本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期限内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联系。联系人:洪善祥,联系电话:0571-8705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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