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启动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工程重大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9    浏览次数:2

 

浙科发社〔2013〕10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的总体部署,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经我厅研究,决定同意启动由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牵头负责的“双十双百微创技术成果转化工程”等8个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工程重大项目。具体项目名称、牵头单位、主要参与单位及转化内容、指标详见附件。该转化工程项目是落实国家实施科技惠民计划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科技惠及民生,造福民众的重要举措。请各牵头单位所在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力量,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前提交我厅。

  联系 人:省科技厅社发处  金宏伟

  联系方式:0571-87054059  jhw@zjinfo.gov.cn

  附件: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5月23日

 

附件

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一、“双十双百”微创技术成果转化工程

  1.牵头单位: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

  2.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浙江大学。

  3.主要参与单位: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宁波李惠利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一人民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绍兴市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衢州市人民医院、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德清市人民医院、慈溪市人民医院、诸暨市人民医院、富阳市人民医院、义乌市中心医院、东阳市人民医院、青田县人民医院、遂昌县人民医院、江山市人民医院、开化县人民医院、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海宁市人民医院、舟山市人民医院。

  4.负责人:蔡秀军。

  5.主要内容与指标:该工程拟转化10项技术成果,按区域建设10个微创技术核心示范基地,为基层医院培训500余名微创技术骨干,在省内 100余家县级综合性医院普及微创手术,基层医院微创手术量翻一番,达到 2.5万余例/年(占全省微创手术总量的 40% 以上),基层医院微创手术转诊率从目前的 70% 以上降至 50% 以下。

  二、“十城百院”危急重病急救规范技术成果转化工程

  1.牵头单位:省人民医院。

  2.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省卫生厅。

  3.主要参与单位: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医院、杭州市急救中心、宁波市急救中心、温州市急救中心、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嘉兴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市中心医院 、绍兴市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衢州市人民医院、舟山市人民医院 、丽水市中心医院、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4.负责人:黄东胜。

  5.主要内容与指标:该工程拟转化9项技术成果,覆盖全省11个地市100余家医院,培养500余名急救专业技术骨干,技术转化率达95%以上,提高基层急救及时率至95%以上,危急重症抢救成功率由目前的75%提高到85%,上级医院平均转诊率由目前的20%降低到10%,人均治疗成本降低10%以上。

  三、“十城百万”亮睛工程暨致盲眼病防治适宜技术成果转化工程

  1.牵头单位: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浙江大学。

  3.主要参与单位: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富阳市人民医院、慈溪市人民医院、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嘉兴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市中心医院、诸暨市人民医院、台州市立医院、金华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浙江衢化医院、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

  4.负责人:申屠形超。

  5.主要内容与指标:该工程拟转化20项技术成果,在省内建立致盲眼病的临床诊治标准化技术体系,建立3家省级眼病防治培训指导中心,培育覆盖全省11个地市的11家县市级基层示范性致盲眼病防治基地和50家乡镇、社区卫生院,培养300余名的眼科专业技术骨干,建立一支掌握致盲眼病规范化筛查、防治技术的基层队伍,规范常见致盲眼病规范化诊治技术基层指南10项,防治各类致盲眼病健康宣教材料10册。工程实施期间,完成白内障手术15000余例、玻璃体视网膜手术5000余例,使基层推广医院相关适宜技术病例使用数提高30%,复明率提高20%,致盲率及低视力率下降20%,手术规范程度提高80%。

  四、肝胆胰外科常见疾病规范化诊治技术成果转化工程

  1.牵头单位: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浙江大学。

  3.主要参与单位:宁波市李惠利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湖州市中心医院、绍兴人民医院、台州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义乌市中心医院、衢州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绍兴第二医院、舟山医院。

  4.负责人:郑树森。

  5.主要内容和指标:该工程拟转化4项技术成果,在全省12家单位建立肝胆胰外科常见疾病规范化诊治技术示范点和10家二级转化单位,建设具有三甲医院肝胆胰疾病诊治水平的医疗单位12家,建设2家肝病诊治中心,建设5家ERCP诊治基地,为我省基层医疗单位培养500余名肝胆胰外科专业技术骨干。

  五、国家创新医疗器械产品与技术成果转化工程

  1.牵头单位:浙江现代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2.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省科技厅。

  3.主要参与单位:浙江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医疗器械协会、浙江省医学会医工分会、浙江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浙江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建德人民医院、临安县人民医院、余姚人民医院、嘉兴市第一医院、湖州第一人民医院、台州医院、仙居县人民医院、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化县人民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浙江尖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宁波鑫高益磁材有限公司、杭州美诺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4.负责人:钱兵。

  5.主要内容与指标:在全省10个地市县的100家医疗机构试点应用1000台(套)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技术、产品10000例以上。培育或壮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医疗器械龙头企业5-6家;建立一个适合我省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国产化创新医疗器械技术和产品目录(库);在全省建立20个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与技术示范应用基地。

  六、重大儿童疾病诊治适宜技术成果转化工程

  1.牵头单位:浙江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2.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浙江大学。

  3.主要参与单位:省人民医院、余杭区妇幼保健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慈溪市妇幼保健院、温州医学院附属育英儿童医院、温州市儿童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第二医院、湖州市妇幼保健院、湖州市中心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永康市妇女儿童医院、永康县第一人民医院、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台州医院、台州市立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

  4.负责人:杜立中。

  5.主要内容与指标:该工程拟转化6项技术成果,建立14个儿童重大疾病诊治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基地,培育5-7个儿童重大疾病诊治技术转化团队,培养160余名儿童重大疾病诊治技术骨干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培训基层儿科医护专业人员2000余名,技术应用惠及15余万例患儿,成果覆盖面达2200余万人口,提高基层医院儿科患者就诊率20-30%。

  七、百万妇女生殖健康技术成果转化工程

  1.牵头单位:浙江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2.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浙江大学。

  3.主要参与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妇幼保健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温岭市妇幼保健院、丽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人民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瑞安市人民医院、长兴妇幼保健院、慈溪市妇幼保健院、东阳市妇幼保健院。

  4.负责人:黄荷凤。

  5.主要内容与指标;该工程拟转化9项技术成果,覆盖我省100万以上妇女,建立适宜技术示范基地3-5个,为基层医院培养1000-1500名妇女健康服务专业技术骨干。

  八、抑郁症和老年期痴呆防治技术成果转化工程

  1.牵头单位:省人民医院。

  2.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省卫生厅。

  3.主要参与单位: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省立同德医院、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富阳市精神病防治院、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桐庐县精神病院、杭州绿康老年康复医院、下城区朝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宁波市康宁医院、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温州市康宁医院、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市鹿城精神病院、温州市人民医院、嘉兴康慈医院、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德清人民医院、安吉人民医院、绍兴第七人民医院、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诸暨市第五医院、绍兴市人民医院、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黄岩区第三人民医院、温岭市精神康复医院、台州恩泽医疗中心路桥医院、金华市第二医院、永康市精神病院、义乌市精神卫生中心、东阳市南上湖精神病院、东阳市文荣医院、衢州市精神病院、江山市第四专科医院、衢江区人民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龙泉市精神卫生中心、庆元县人民医院。

  4.负责人:于恩彦。

  5.主要内容与指标:该工程拟转化7项技术成果,建立全省抑郁症和老年期痴呆主动防治技术协作网络,辐射全省11个地市,42家精神专科医院,24家县级综合医院,6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单位,培养1450余名基层医疗技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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