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投资〔2013〕356号
各市工信委、财政局:
为做好2013年第二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安排工作,充分发挥财政技改资金引导和拉动作用,促进项目投资和产业优化升级,请你们根据今年本地项目前期工作和推进实施情况,按照技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挑选推荐第二批项目。现就项目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项目要求
推荐申报第二批技改资金的项目主要是原已上报申请2013年技改资金扶持,未被列入第一批资金项目计划的项目,同时可新增少数条件成熟的新项目,每个市推荐上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工业发展规划,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准入条件,不属于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项目。
(二)对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产品结构调整有积极意义,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大,具有一定的行业示范作用或具有地方特色优势的重点项目。
(三)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对促进就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的项目。
(四)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土地、环保、节能审查等前期审批手续,并且已实质性开工建设,或者能确保在2013年6月底之前具备条件实质性开工建设。
(五)申报项目的企业银行信誉度良好,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能保证项目投资来源;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六)原则上要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方式
(一)各市工信委、财政局负责本辖区内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并按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审核,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工信委和财政厅。
(二)自治区直属企业项目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委和财政局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市工信委和财政局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2013年第二批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
(二)汇总填报《2013年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表》(附件1)。
(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
1.原第一批已上报有材料的项目暂先上报更新的内容。按照企业和项目的最新情况,更新填报《2013年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表》(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等三个表。企业基本情况数据更新为2012年度经审计的最终财务数据,更新项目进度变化情况等。原报来的项目申报材料中缺少的内容,也应补充完善。
2.新增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2013年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表》(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企业2012年度国税纳税情况表》(附件4)和《企业2012年度地税纳税情况表》(附件5)。新办企业未发生纳税的不要求提供纳税情况表。
(3)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经授权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评意见、节能审查意见、新增用地项目用地批复或初审意见。
(5)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凭证:包括有关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或意向书、承诺函,自有资金证明,已投入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支出有效凭证汇总表和凭证复印件(或项目资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会计报表(新办企业未投产运营的暂不要求提供)。
(8)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9)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以上材料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上述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6,装订要求用无线胶装、热熔装订方式),提交一式两份(自治区工信委和财政厅各一份)。
四、项目申报时间
各市的申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须于2013年6月15日前上报,同时将《2013年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表》、《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以电子邮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申报项目的《2012年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表》、《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各项内容务必严格按提供的格式(Excel电子表)填写,内容具体详尽。样表请登录自治区工信委网站www.gxgxw.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或邮箱gxwtzc@163.com中下载,密码:123456789。
自治区工信委联系人:余燕军,联系电话:0771-8095133,电子邮箱:gxjg@vip.163.com;
自治区财政厅联系人:农艳艳,联系电话:0771-5330626,电子邮箱:b9658@163.com。
附件:1.2013年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 企业2012年度国税纳税情况表
5. 企业2012年度地税纳税情况表
6. 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5月29日
附件:桂工信投资〔2013〕356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