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本市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6    浏览次数:4

  有关区县经委(商务委)、工业区(开发区)、产业基地:

  本市自2009年起开展了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称国家级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迄今已有11家工业区(开发区)和产业基地先后四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基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3〕32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规〔2013〕202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12〕47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拟开展的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3年度国家级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以及本市确定的“十二五”期间创建18-20家国家级示范基地的目标,在创建市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基地)的基础上,我委将遴选1-3家市级示范基地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申报第五批国家级示范基地。请各工业区(开发区)、产业基地做好预申报的前期准备。具体申报要求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规〔2009〕358号)。

  二、关于首批国家级示范基地复核工作

  我市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授牌的国家级示范基地有: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海临港装备产业区、上海民用航空产业基地、上海长兴岛海洋装备产业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我委将邀请相关产业领域专家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复核工作小组,于6月15日-6月20日开展首批国家级示范基地复核的初审工作。请首批国家级示范基地认真准备好复核材料并及时提交我委,由我委提出初审意见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具体工作要求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关于2013年度争创市级示范基地工作

  根据《关于上海市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实施方案》(沪经信区(2012)231号)的要求以及本市确定的“十二五”期间争创30家左右市级示范基地的目标,在2012年度争创市级示范基地工作的基础上,力争2013年度实现争创8-10家主导产业明确、产业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市级示范基地的目标,为申报国家级示范基地奠定基础。

  四、关于国家级示范基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基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工信部规〔2012〕120号)的要求,为鼓励各示范基地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模式、共享模式和利益模式,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2013年度将继续从已授牌的11家国家级示范基地中,遴选1-2家开展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

  五、关于示范基地评估工作

  2013年度将结合各示范基地的实际情况,建立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采取评估和评价等多种形式,做好示范基地经济运行分析,并纳入本市工业区综合评价体系。通过开展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扩大示范基地的品牌影响力,发挥其品牌引领作用。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 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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