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4年部门资金预算控制额度的通知》(粤财工〔2014〕65号),2014年省级治污保洁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额度为3000万元,其中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等因素法计算分配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设施资金目2220万元(详见附件)。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和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治污保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14〕160号)有关规定,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 7月18日至7月28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0-83133596)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