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纺织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4〕40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印染行业发展的监督指导,积极组织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印染企业申请准入公告,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于8月28日前将同意申请印染准入公告企业名单函报我委(产业发展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迳送省纺织协会。
二、请省纺织协会加强对印染行业发展的指导,配合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企业核实工作(申请资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引导企业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
附件:1.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
2.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
3.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核查指南
粤经信产业函〔2014〕1096号附件.zip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7月17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方乐羽,电话:020-83133466;省纺织协会顾玲、刘英丹,
电话:020-83584433、83589089, Email:2211502428@qq.com,57276452@qq.com,
地址:广州市麓湖路5号岭南大厦A座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