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我省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29    浏览次数:2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粤府〔2012〕52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我省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委领导专题调研活动安排,将由委领导、中小企业局领导带队开展专题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我省各级综合服务机构(主要是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专业服务机构和平台网络发展、运营和生存现状。

  (二)我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三)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难题和服务需求。

  (四)各地推进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对象

  (一)省、市、县(区)各级综合服务机构(主要是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国家、省、市(县、区)各地认定的示范基地(示范平台)单位,1 33窗口平台单位,以及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

  (二)部分中小微企业。选择在产业集群地或省小企业创业基地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中小微企业。

  三、调研时间

  7月下旬至8月底(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研方式

  (一)书面调查。由各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情况书面总结,了解各地现状、问题、经验做法、下阶段的发展规划及建议或意见。同时,提供不少于2个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典型案例。

  (二)表格调查。由各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或组织本地的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进行填写并汇总。

  (三)实地调研。由我委组织5个调研组(见附件6)分赴全省各地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由有关部门、服务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参加的座谈会。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此次调研,全面系统掌握和了解本地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服务机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并作为今后制定本地服务体系建设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情况调查汇总表由市(县、区、镇)逐级填写并汇总;重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情况调查汇总表由国家、省、市认定的示范平台(机构、基地等)或本地其他重点服务机构填写并汇总;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情况调查汇总表由省认定的102家创业基地分别填写并汇总。

  (三)请各地配合做好相关材料的撰写、填报和汇总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送我委(服务体系建设处)。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7月28日

(联系方式:孙海扬、黄映芳,电话:020-83135841、83135852,

 传真:020-83135859,邮箱: 817310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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