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白亚青、刘七勤与甘肃省卫生厅等著作权纠纷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07-06-19    浏览次数:4

(1996年5月8日[1995]民他字第77号函)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白亚青、刘七勤诉甘肃省卫生厅等著作权纠纷案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委会研究的倾向性意见,即《ICD—9卡片索引系统》可作为编辑作品给予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归北京协和医院疾病分类合作中心与甘肃省卫生厅享有。
  以上意见供参考。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