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2〕1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专家评审及省财政厅、省旅游局共同讨论研究,现将拟安排的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自2013年6月14日至6月21日止,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或省旅游局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方法:省财政厅: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210024)
联系电话:025-83633116
省旅游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210003)
联系电话:025-83421672、83421335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旅游局
2013年6月14日
附件: 2013年江苏省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汇总表(景区度假区、公共服务体系、规划).xls
2013年江苏省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表(乡村游).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