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18    浏览次数:4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不含深圳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31号)、《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农办〔2014〕4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科农办〔2014〕42号文要求,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根据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的《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认真组织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

  二、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及项目申报程序请参阅《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网络操作说明》(附件2)。往年已注册的用户不需重新注册,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申报系统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三、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限额推荐。华南农业大学、省农业科学院、中科院广州分院(含省科学院)不超过3项;中山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不超过2项;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中央驻粤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其他院校1项。
2013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已支持项目,往年省、市同类专项扶持未按期完成的项目及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各市推荐的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与财政局联合上报,并附推荐函;中央驻粤单位和省直单位推荐的项目,由推荐单位直接将项目材料及推荐函报送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申报系统打印,申报纸质材料合订成册,一式6份,连同项目推荐函、汇总表由项目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87680016163.com.

  (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

  (三)请于2014年8月30日前,由项目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四)报送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政编码:510033。

  六、联系方式

  广东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余全民、邹细平:020-87682617 、37666743;
  省科技厅社农处 叶毓峰:020-83163906;
  省财政厅农业处 方 亮:020-83170126;
  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邵玉昆:020-83163930。

  附件:
  1.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网络操作说明
  3.2014度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荐表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2014年8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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