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我省进口贴息资金(第一期)明细分配计划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为8月18日至8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刘雅丽,电话:83170381;
省商务厅联系人:陈钦荣,电话:38819883。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我省进口贴息资金(第一期)明细分配计划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为8月18日至8月26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刘雅丽,电话:83170381;
省商务厅联系人:陈钦荣,电话:38819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