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河北省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9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提升我省主要农产品科技创新能力,我省决定自2013年起,首批启动小麦、玉米、蔬菜、生猪、奶牛、特色海产品、蛋鸡、棉花、淡水养殖、食用菌、中药材等11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河北省创新团队(简称“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建设周期5年。现将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岗位专家、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的申报条件和组织遴选方法作出规定,请按下列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岗位专家的遴选标准

  1、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本领域中有一定学术成绩的中青年人才优先考虑;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10年一直从事申报岗位相关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在申报岗位所属专业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取得突出成绩;

  3、学风端正、作风扎实、诚实廉洁,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合作能力,能自觉接受创新团队相关制度的管理;

  4、能够组织本单位3~4名在职科技人员组成研发团队;

  5、一名科技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专家,且未入选国家产业技术体系,保证有6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本体系建设任务。

  (二)创新团队岗位专家所在单位的遴选标准

  1、驻冀的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和省、市级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具有优势科技力量的国有、股份制、民营农业企业的科研机构; 创新团队岗位专家所在单位需是法人单位。

  2、在本领域的研发条件和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

  3、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承诺保证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后勤保障,保证科技人员的研发时间,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科研场所、仪器设备和研究辅助人员,业务上接受创新团队相关制度的管理。

  (三)综合试验推广站示范基地所在县(市、区)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产业发展水平位于本省前列,是本产业农产品优势产区。并优先选择农业科技推广补助项目示范县、粮棉高产创建示范县、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示范县、畜牧水产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示范县;

  2、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健全,技术推广实力强,对专业户、示范户具有较强的的技术指导能力,具有建立一定规模、辐射性强的综合示范基地的能力;

  3、近年来承担过农业部、省农业厅相关科技推广项目且执行效果良好;

  4、不与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示范基地建设地点相重叠。

  (四)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的遴选标准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科技人员;

  2、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指导能力,能自觉接受创新团队制度管理,具有团结合作精神,作风扎实,诚信廉洁;

  3、能够牵头组织4名技术人员组成的试验示范团队(包括申报人),其中良种引进、病虫害(疾病)防控、肥水管理或动物养殖、综合试验示范人员各1名;

  4、未入选国家产业技术体系,保证有6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承担综合试验推广站工作任务。

  (五)综合试验推广站建设依托单位的遴选标准

  1、站长人选所在单位即为综合试验推广站建设依托单位,一个单位最多承建两个综合试验推广站;

  2、原则上应为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设区市或县级农业推广机构,且具有法人资格。该机构在以往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中成效显著。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县级农业推广机构;

  3、该单位或与之合作开展试验示范任务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养殖场等,至少有4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合作团队;

  4、具备开展技术试验示范的基地条件,其中:种植业有200亩以上的试验田,畜牧业有饲养500头以上牲畜、5000只禽类的场圈;水产业有饲养10000尾以上水产品的水面;

  5、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较高的积极性,承诺保证体系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后勤保障和工作时间,配备必要的技术辅助人员,提供试验示范场所、仪器设备与设施,业务上接受创新团队相关制度的管理。

  二、申报和遴选的相关要求

  (一)岗位专家的推荐申报和遴选方法

  1、岗位专家由省内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按照1个岗位推荐1名专家的限额指标提出推荐人选,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2、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岗位专家人选,并经社会公示后批准聘任。

  3、首席专家可以申请兼任其所在体系中的一个专家岗位。

  (二)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的推荐申报和遴选方法

  1、由省农业厅科教处牵头商首席专家、产业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试验推广站设置、农产品区域布局、产品特色、技术试验示范需求以及以往承担的农业科技项目执行情况等综合因素,提出综合试验推广站示范基地建设所在县(市、区)、养殖场的建议名单。

  2、由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综合试验推广站建设依托单位和站长人选的推荐名单,并通知被推荐人选填报申请材料。原则上每个依托单位按照1个综合试验推广站推荐1名站长的限额提出推荐人选。

  3、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承诺意见,报所在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农业厅科教处进行资格审核;若被推荐人资格审核不合格,则由省农业厅科教处商所在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再次推荐申报。

  4、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被推荐人进行评议,确定站长人选,并经社会公示后批准聘任。

  (三)申报材料填写

  岗位专家、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申报人填写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附件3,从河北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下载。)一式13份(用A4纸打印),另附获奖成果、审定品种及主要论文、著作、专利、承担项目任务书(或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一套(首席专家除外)。

  (四)申报材料上报

  请申报人于2013年6月24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报省农业厅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景山、魏瑞敏。

  联系电话:0311-86684404,86216704

  电子邮箱:nyt403@126.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

  邮编:050011。

  附件:1、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河北省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河北省创新团队岗位专家申报表

  3、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河北省创新团队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申报表

  点击下载附件.doc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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