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9    浏览次数:2

浙农计发〔2013〕33号

省农科院、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浙江农林大学、供销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省农业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强化省农业厅、省农科院、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浙江农林大学(简称省“三农六方”)之间协作,推动产学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省“三农六方”科技协作,加强良种良法配套、农艺农机融合,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二、重点扶持领域

  2013年省“三农六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重点扶持:优质高产适用的新品种引选及开发;农业节本提质增效技术集成应用;农牧结合、资源利用生产模式集成应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农业设施化、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农业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开发。

  三、项目类型及组织方式

  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分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三种类型,省财政补助资金重大项目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30—50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左右,项目实施周期一般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单位补助”,财政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项目申报实行主动设计竞标和单位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主动设计竞标项目采取“需求调查、主动设计、公开竞标、择优立项”的方式确定,经组织科技需求调查及专家推荐,2013年公开竞标项目共4项(附件1),各相关单位均可参与竞标;推荐项目由各单位按限额进行申报,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具体为省农科院限推6项以内,浙江大学、中国水稻所、中国茶科所、浙江农林大学各限推4项以内,省农业厅直属单位、供销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限推2项以内。

  四、有关要求

  (一)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必须由2个及以上“三农六方”科技机构联合市县科研推广机构组织实施,并建立3个以上成果展示及示范点(基地);中青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主要由省农业厅中青年科技人员联合“三农六方”科技人员,按照省农业厅《中青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报实施。

  (二)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一个项目,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3位)参与承担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已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

  (三)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推荐,于6月底前填写《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书》和《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3),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厅3份、省财政厅1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E-mail :kjc110@163.com)。

  (四)申报材料必须明确项目起止时间,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参与单位、责任人,具体实施方案和预期实施目标,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方式,资金详实用途,具体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计划等。

  (五)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省“三农六方”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的管理,强化项目申报的前期分析论证,突出科技协作和转化应用。省补资金必须用于规定建设内容,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项目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2013年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公开竞标项目名单.doc

  2.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3.省“三农六方”农业科技协作计划项目汇总表.doc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6月8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