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公正,避免不实申报及与国家各类项目计划已资助项目的重复等情况,对申报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基本信息在科技司网页上进行评审前公示。
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共受理有效申报480项。在执行原《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原则下,资格审查做2点补充说明:一是取消博士毕业年限的限制(在今年的申报通知中已做了说明)。二是为了加大对西部地方高校的人才的支持力度,给西部地方高校人才的稳定创造相应的政策环境,在资格审查中适当放宽了对西部高校申报项目负责人的学位要求。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申请情况的基本信息公示期为10天。如有任何异议,请于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计划处
邮政编码:100816
电子邮件:jihuachu@moe.edu.cn
异议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对未署名或署名不真实的视为异议无效。有效异议涉及的项目,经我司核实确认后,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附件: 1、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有效申请基本信息(地方及部门)
2、2008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有效申请基本信息(直属高校)
教育部科技司
二○○七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