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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关于有单位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青少年艺术委员会”名义举办“‘奥运之光,梦想再望’全国书法美术摄影才艺大展活动”的声明

发布日期:2007-10-25    浏览次数:1

  最近一段时间,有单位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青少年艺术委员会”名义举办“‘奥运之光,梦想再望’全国书法美术摄影才艺大展活动”。

  我部从未设立过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青少年艺术委员会”。

  凡是冒用我部名义举办此类活动的,后果自负,并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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