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第二批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1    浏览次数:3

川知发〔2013〕57号

  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推动我省重点企业、园区、县域、城市提高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支持我省重大专利技术和产品的实施与产业化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1〕1号),就做好2013年第二批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范围和条件。重点是属实施《2013年四川省专利战略推进计划》的项目;我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的重大专利实施与产业化项目;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项目;试点示范城市专利信息利用平台建设、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州)或扩权强县试点县知识产权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后,填报《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实施类附件2、促进类附件4),与申报材料汇总上报。

  (三)扩权强县试点县上报项目申报材料前,应先报所在市州知识产权局备案。各市(州)知识产权局上报的申报项目汇总表应包括其扩权强县试点县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项目分为实施类和促进类,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类型和对应的申报书填报说明填写《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实施类附件1或促进类附件3),准备相应的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二)实施类项目填报要求。

  1.实施类项目为企事业单位实施与产业化专利、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等项目。申报实施类项目填写对应的申报书。

  2.实施类申报书填写的“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目标”、“资金用途说明”、“主要费用支出明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指标”为是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应尽可能量化,符合实际情况,切勿夸大或与项目不匹配。

  3.实施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实施项目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开支。如:专利申请、维持、维权保护;项目专利信息分析和数据库建设,专利战略分析研究;参加专利产品展示交易活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举办专项培训、开展相关会议等;获得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以及与专利实施项目相关专利产品检测、购买专用仪器设备等。

  (二)促进类项目填报要求。

  1.促进类项目为专利信息利用平台建设、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项目。申报促进类项目填写对应的申报书。

  2. 促进类申报书填写的“项目概述”、“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目标”、“资金用途说明”、“主要费用支出明细”等是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应尽可能量化,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支出标准,切勿夸大或与项目不匹配。

  3.促进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与项目直接相关工作的支出。如:必要设备、设施建设;会议、培训;调查研究、资料等。严禁用于广告、一般人员、公用经费等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的方面。

  (三)其他要求

  1.填报的“申请专项资金额度”一般应在30万元以内,并应与项目开展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直接相关并匹配。“专项资金支出计划”仅涉及申报的专项资金额度,应有明确具体的资金管理流程、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以及专账管理等说明。严禁用于人员奖励补贴、公用经费、广告宣传、基本建设等与所申报项目不直接相关的方面。

  2.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知识产权局应严格筛选把关,注意控制推荐项目的数量,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

  四、材料报送

  报送的材料应包括:每个项目装订成册的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和对应的电子文档,本市(州)或扩权强县试点县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二份及其电子文档。

  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知识产权局于7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省知识产权局和省财政厅。

  本通知和附件可在http://www.scipo.gov.cn四川省知识产权信息港公告栏下载。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附一号,邮编610041,

  联系人: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李鑫、李杰

  电  话 :028-85541718    028-85512430

  电子邮箱:scghfz@163.com

  联系人:四川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李冰

  电  话:028-86679912

 

  附件:1.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实施类)

  2.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实施类)

  3.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促进类)

  4.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促进类)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财政厅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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