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企[2012]114号)和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晋企发[2013]50号)的要求及规定程序,经各市申报、资料初审、专家评审,初步完成了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项目的评审和资金安排工作。
现对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发展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拟支持项目情况见附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对拟支持项目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扶持企业和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向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的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
联系方式: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监察室:0351-5607166
管理指导处:0351-5607159
山西省财政厅:
监察室:0351-4048195
企业处:0351-4062854
廉政信息反馈:
电子邮箱: sxczqylzfk@163.com
附:201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及服务业发展拟支持项目计划表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