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初选结果公示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09    浏览次数:1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4〕14号),2014年9月3日,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组织召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专家评审会,对全省申报创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进行初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推荐88家公共机构为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公示时间:2014年9月5日至9月16日(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联系方式: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邮政编码:510031,联系电话:020-83132713。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30,联系电话:020-83135867。

  省财政厅:广州市北京路376号,邮政编码:510030,联系电话:020-83170275。 

  附件:广东省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拟推荐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经济和

 广东省财政厅

 机关事务管理局

 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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