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国家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3】30号)和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的通知》(国科企金【2013】3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国家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国家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支持对象为符合《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及中小企业,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项目支持方式
国家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支持方式为:
1、无偿资助方式:风险补助、投资保障;
2、股权投资方式:阶段参股。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资格
凡申请国家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风险补助、投资保障、阶段参股)的创投机构须先通过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资格认定。已取得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资格认定的创投机构(名单见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可以直接申报项目。尚未取得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资格认定的创投机构,须先申请资格认定,取得申请资格,作为申请上述项目的前提条件。
2、申报流程
新申请资格认定的创投机构请按照“引导基金资格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材料。
国家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中风险补助、投资保障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http://168.160.193.114:8081/guidefund/)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阶段参股项目申报只需提供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及相关表格详见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发布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http://www.innofund.gov.cn/)。
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对推荐的项目进行汇总,将申请资格认定和推荐项目的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于2013年7月2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财政厅。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联 系 人:邢小红 电话:029-81294883
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 系 人:李鹏 电话:029-87611457
通信地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508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