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技术创新项目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6    浏览次数:2

  各市科技局(委)、各有关专家:

  根据6月14日在北京召开的2013年度创新基金申报培训会议的精神,今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的技术创新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其它类型项目没有申报名额限制。分配给我省的技术创新项目推荐申报名额为500项,温州市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作为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另外增加技术创新项目推荐申报名额50项。为保证择优、有序、公平、公正开展技术创新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的技术创新项目进行推荐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6月29-30日。6月28日下午各市按技术领域汇总技术创新项目并将按网络下载打印的申报材料1份(含有关附件,装订成册)送至评审地点(短信通知)。

  二、专家聘请

  评审专家从创新基金项目专家库里选聘。每个技术创新项目选聘技术专长和研究方向与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相接近的3位技术专家和1位财务专家进行评审。专家选聘通过手机短信方式进行通知,专家在接到参加评审通知的当天应马上回复是否可以参加项目评审,若不能参加项目评审,我们将重新选聘评审专家,不予回复的将视为不能参加项目评审,专家所评项目按技术领域随机分配。所聘专家若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在评审项目当天主动申请回避:

  1. 所评审的项目是专家自身、所在课题组或单位同事创办企业所申报的项目;

  2. 所评审的项目是专家自身、所在课题组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是与申报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

  3. 评审专家担任技术顾问或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4. 评审专家已经参加过所评项目或申报单位的论证会或鉴定会;

  5. 不宜参加项目评审的其它情况。

  三、评审纪律

  专家必须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不受外界干扰。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泄漏评审项目和申报单位清单、评审专家名单和项目的评审结果;不得复制保留或扩散评审资料;不得披露、使用申报单位的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对应该回避而不申请回避的评审专家将从创新基金专家库里剔除,并不再选聘作为专家参加我厅组织的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

  2013年国家创新基金技术创新项目推荐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参加评审的专家保持和发扬认真、负责、求实的工作作风,共同做好评审工作。对在项目组织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出现以任何单位和个人所要费用帮助搞定项目立项等情况均是诈骗行为,请务必警惕。对在评审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毛秀珍

  联系电话:0571-87054081

  浙江省科技厅高新处 杨陈华 朱祖超

  联系电话:0571-85056702;85111686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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