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省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浙政发[2012]39号 )和《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意见》(浙经信信息[2011]438号)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开展2013年省级两化融合和农村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两化融合试点项目。今年重点支持总部型企业开展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试点工作。申报的总部型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注册在当地的总部型企业,并已被列为或拟列为地市总部型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2)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在国内乃至全球的所属行业中具有较强地位,对区域经济影响力较大;(3)拥有5个以上的跨地区子公司;(4)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两化融合应用较为全面、综合集成水平高、模式创新突出、效益明显;(5)在研发设计数字化、综合管控一体化、智能制造、智能电子商务等领域有一个或多个突出创新应用;(6)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业领域总部型企业申报。
(二)农村信息化试点项目。今年重点支持规上农业种养植企业开展智能农业、精准农业(智慧农业)试点建设。企业信息化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信息化应用较为全面、模式创新突出、效益明显。
(三)项目可以是已经实施完成并投入实际稳定运行,也可以是正在实施的项目,但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且在2014年底前能够实施完成。
二、试点内容
(一)总部型企业。围绕促进总部型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协同研发设计,跨区域管理控制一体化,智能制造、电子商务和产业链协同体系,设备远程智能维护集成应用,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建设智慧型企业总部等。可以进行综合试点,也可以选择几项(2项以上)内容进行重点创新突破。
(二)农业企业。集成应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音视频技术、3S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及专家智慧与知识,实现农业可视化远程诊断、远程控制、灾变预警等智能管理。
三、项目推荐与立项
(一)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市组织所辖市、县(区)做好项目推荐工作,杭州推荐不超过4家企业(包括1家农业企业),其余各市推荐不超过3家企业(包括1家农业企业),义乌市推荐1家企业。省属企业可以通过地方申报,也可以直接向省经信委申报。
(二)立项与支持。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地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择优列入省级试点。同时,对部分项目进行择优补助,支持企业制定两化融合实施方案(规划)并组织有关两化融合进企业活动。宁波地区企业可以列入省级试点,但不列入资金补助范围。
四、申报材料
(一)各市出具的《浙江省两化融合和农村信息化试点项目推荐表》(附件1);
(二)企业填报的《浙江省省级两化融合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浙江省农业企业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经信委和省级有关单位于7月8日前将本地申报项目行文上报我委。逾期不予受理。电子材料发送至xxhc@zjjxw.gov.cn。
(二)企业申请材料按A4型纸张尺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企业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能真实、充分反映企业信息化情况。
(三)项目申报的有关文件、具体要求及表格可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zjjxw.gov.cn)通知公告栏目里下载。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委信息化处联系。联系人:姜华、张统,电话:0571-87056463、87056467,地址:杭州体育场路479号722室。
附件:
1.《浙江省省级两化融合和农村信息化试点项目推荐表》
2.《浙江省省级两化融合试点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农业企业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