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0    浏览次数:4

  各专项分管处室:

  根据《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和《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及时掌握2012年度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阶段实施进展情况,按照《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处室对201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2年7月——8月,具体时间各专项分管处室自行安排。

  二、评估依据及内容

  1、评估依据

  《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计划任务书》。

  2、评估内容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计划任务书进度执行情况,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合同规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财会规定进行支出;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

  三、评估方式

  采取现场考察与会议集中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四、评估材料

  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2、《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书》(复印件);

  3、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1);

  4、《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5、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1)项目实施期间相关的技术资料、知识产权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环境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2)项目执行期内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等)。

  (3)项目财政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实际收到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单等复印件,项目专项资金支出财务明细账以及专项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附件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中期评估是项目实施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分年度拨款的重要依据,请各专项分管处室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会同专项牵头厅局,认真组织完成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各专项分管处室,根据各专项中期评估情况,编制《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中期评估报告》(提纲见附件4),并同时将汇总的《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期评估情况表》(见附件3),于8月20日前报送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

  1、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供企业填写);

  2、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供企业

  填写);

  3、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期评估情况表;

  4、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中期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5、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期评估评分表;

  6、2012年度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

  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


附件1-5.doc

附件6:2012年 中期检查 241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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