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市〔2013〕219号
各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组织申报工作,根据《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确认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0年后为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并发生利息支出的我市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苏州市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经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确认备案为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2.科技贷款发生在项目实施期内,贷款期限一年及以上;
3.贷款利息支出期限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4.同一贷款已在其他政府部门享受贴息资助的,本项目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2013年度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申报实行网上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一)网上系统填报
申报企业在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首页上,用申报联系人/负责人帐号登录系统,点击“申报新项目”选择计划类别“科技金融专项—科技贷款贴息”,填写“项目信息表”。在“附件”一栏中上传《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贷款合同、贷款进帐凭证、企业结息汇总表(附件2)、结息凭证、企业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科技项目立项文件等相关材料。
(二)纸质材料递交
各申报企业根据系统填报数据,按照以下材料顺序书本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申请表》;
2.项目信息表(网上打印、带有“苏州科技”水印);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4.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进帐凭证、企业结息汇总表和凭单(凭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或银行印章);
5.企业电子缴税(费)凭证,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情况汇总表(附件3);
6.企业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科技项目立项文件等经费使用说明;
8.其它相关的材料。
四、申报要求
1.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负责科技贷款贴息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各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初审。
2.8月10日前,各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系统填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
3.各区科技局对通过初审的辖区内申报企业纸质材料进行汇总,会同区财政局出具推荐意见,在8月20日下班前统一报送至苏州自主创新广场一站式服务大厅科技金融服务窗口(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顾嵩,65240990
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邓立群 徐晓峰,69330073 69330072
申报系统联系人:姜素芳,65236208
附件:1.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申请表
2.企业结息汇总表
3.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情况汇总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