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6    浏览次数:4

  各市(州)科技局、扩权强县科技局,省级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28号)的安排。根据“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总体部署,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按照“面向企业,引领产品创新;聚焦重大,突出国家目标;市场为主,加强政府引导;创新管理,鼓励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请各市(州)科技局、扩权强县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按照科技部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选择好产品并把好申报材料关,按要求推荐到四川省科技厅。现就2014年新产品计划申报工作说明如下:

  一、支持类别

  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两类。

  (一)重点新产品。

  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二)战略性创新产品。

  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在满足新产品要求的前提下,战略性创新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符合当前国家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支持方向;

  2、产品整体技术水平或其核心关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在本行业或领域中能代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产品;拥有核心发明专利,权益清晰明确;环保性能先进;拥有符合国际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质量可靠;

  3、产品已进入市场销售,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化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良好;承担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产品品牌核心价值高;

  4、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和稳定的新产品研发团队,在创新投入、商业模式、经营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

  二、支持领域

  支持领域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领域(2014)》。

  新产品计划不支持以下产品:

  (一)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及其生产中相关助剂和辅料等;

  (二)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家装建材等日用产品;

  (三)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四)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五)传统手工艺品;

  (六)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七)动、植物品种资源;畜禽、水产等动物饲料及其添加剂;

  (八)高能耗、高排放、污染环境的产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同时,凡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由地区赛入围全国赛的优秀企业可优先申报,并不受地方推荐限额限制(含2012年参赛优秀企业)。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经审计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表(每页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2、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单位本年度只允许申报一项新产品计划项目,并且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只能择一申报。

  ——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否则不予受理并取消申报资格两年。

  ——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不予受理并取消申报资格两年。若型号不同,则须提供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有重大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规范产品名称。应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填写格式。产品名称应避免过于宽泛,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并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等词语。

  四、申报流程

  1、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后登陆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统一申报。网站注册和审核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3、将网上生成的申报表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并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五、项目备案

  请项目申报单位登陆四川省科技厅项目申报管理中心(http://xmgl.scst.gov.cn),在注册完成后由项目申报人入口进入,根据提示完成国家项目备案。未经备案系统备案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六、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四川省科技厅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8月31日17时(已纸质件报送时间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林  丹  028-86669425

  杜建宏  028-8666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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