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要求,现将2014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1月21日至12月1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数据资源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处)反映。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林桂芸,电话:020-83134771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飞,电话:020-83170058
附表:2014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安排计划(拟)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