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11-19    浏览次数:2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要求,现将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1月17日至11月25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简威,电话83133176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樊丽雅,电话:83135876

  省科技厅联系人:沈思,电话:83163902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远林,电话83170273

  

  附件: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项目  资金安排计划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

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项目

资金安排计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3〕2552号),经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如下:

  一、新一代显示技术领域。共支持项目15个,总投资42.77亿元,财政资金支持额度2.21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48亿元,全部采用补助方式支持;省财政资金1.068亿元,其中采用补助方式资金额度为0.768亿元,实施股权投资管理资金额度为0.3亿元。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1。

  二、新型动力电池领域。共支持项目10个,总投资13.56亿元,财政资金支持额度0.88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6065亿元,全部采用补助方式支持;省财政资金0.277亿元,其中采用补助方式资金额度为0.134亿元,实施股权投资管理资金额度为0.143亿元。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2。

  三、蛋白类生物药及植(介)入器械领域。共支持项目18个,总投资32.13亿元,财政资金支持额度2.47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82亿元,全部采用补助方式支持;省财政资金1.395亿元,其中采用补助方式资金额度为0.636亿元,实施股权投资管理资金额度为0.759亿元。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表3。

  四、工作经费。为保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项目申报、评审、监管、评估、验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安排工作经费200万元。

  

  附表:1.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新一代显 示技术)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2.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新型动力 电池)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3.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蛋白类生 物药及植(介)入器械)项目资金

      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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