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关于本市2011年至201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和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3-12-30    浏览次数:1

  2013年1月至4月,市审计局组织对本市2011年至201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和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及浦东、闵行、闸北3个区。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资料反映,2011年、2012年,本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含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分别为1554.57亿元(其中市本级469.46亿元)和1058.44亿元(其中市本级472.98亿元),支出分别为1647.50亿元(其中市本级521.40亿元)和1124.72亿元(其中市本级490.32亿元)。截至2012年底,累计结余630.59亿元(其中市本级113.79亿元)。2011年至2012年,市级土地整治资金收入共计58.49亿元,支出共计123.70亿元,累计结余96.05亿元。本次调查涉及土地出让支出共计1624.59亿元,占本市2011年至2012年土地出让支出总额的59%;涉及市级土地整治资金支出共计48.51亿元,占市级2011年至2012年土地整治资金支出总额的39%。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土地管理和土地整治等有关政策和规定,不断规范土地出让收支和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在依法保障本市各类计划用地有效供应的同时,重视提高管理水平,开展了盘活存量土地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一是共计有6.5亿元土地出让收入被违规出借给个别企业或用作企业注册资本金。二是共计有1.42亿元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利息收入被用于镇政府、行政单位经费开支等。三是共计有1.29亿元划拨土地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

  2.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市规划国土资源局2011年和2012年各计划安排土地整治项目7个和6个,预算安排支出共计37.43亿元。根据计划要求,4个月左右完成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30个月内完成整治任务。经审计调查,截至2013年4月,列入2011年土地整治计划的7个项目中,有3个项目直至2013年初才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设计批复,其余4个项目及2012年的6个项目,尚处在前期论证阶段。截至2012年底,13个项目发生勘测、评审等费用仅共计372.92万元,相应预算也未作调整。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土地整治资金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款的部分利息收入被转作事业单位收入。

  3.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够。经抽查,截至审计调查时,浦东等3个区共有170幅闲置地块未得到有效处置,占3个区计划处置闲置地块总数的51%。除33幅地块因土地受让方资金不到位或受动拆迁工作延迟等因素影响,未按约定期限开发建设外,其它地块长期闲置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区域规划未明确或规划调整后相关工作未及时衔接,共涉及34幅地块;二是土地的处置方式未明确或者不具备用地条件,相关措施未跟进,共涉及77幅地块;三是政府收储计划不落实或资金不到位,共涉及26幅地块。

  三、审计调查建议

  1.建议市有关部门和有关区政府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支出的管理,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2.建议市有关部门加强土地整治项目进度管理,提高土地整治资金预算执行效果及效益。

  3.建议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工作部署,加大盘活存量土地工作力度,挖掘节约集约用地潜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政府和有关单位根据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完善有关政策和制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1.关于部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截至11月末,有关单位已归还违规出借资金5亿元,已上缴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划拨土地收入7769万元,其余不规范资金相关区政府和单位承诺年内归还和上缴国库,同时做好账务调整处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和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明确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区、镇加快项目推进,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提高土地整治计划的执行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此外,市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物中心已调账归还不应作为本单位收入的土地整治资金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款利息收入。

  3.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够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结合各区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政策,在区分闲置土地形成原因的基础上,开展调查认定工作,并明确处置工作进度要求。同时,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土地出让合同监管中心,会同各区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健全市级土地抽查、区级核查、镇级巡查的“三级三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已出让地块监管制度,从源头治理土地闲置问题。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