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28号)的要求,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按照“面向企业,引领产品创新;聚焦重大,突出国家目标;市场为主,加强政府引导;创新管理,鼓励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请你们按照科技部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就2014年新产品计划申报工作说明如下:
一、支持类别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两类。
(一)重点新产品。重点新产品是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开始有市场销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
(二)战略性创新产品。战略性创新产品是指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价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显著作用、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重大创新产品。战略性创新产品在本行业或领域中能代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产品;企业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机构和稳定的新产品研发团队。
二、支持领域
支持领域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领域(2014)》。新产品计划不支持食品、化妆品、传统手工艺品;动、植物品种资源及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三、申报要求
申报受理截止至2013年9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避免网络拥堵。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按照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填报资料,导出电子数据打印装订后,将书面材料一式6份和电子版报市州科技局(省直管县的单位仍由所在市州推荐)、国家级高新区,由市州科技局和国家级高新区审核后汇总排序报我厅。具体受理工作委托湖南四达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长沙市岳麓大道科技大厦1402房)。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张天教 0731-88988810
四达科技咨询公司 言迎 贺丹 0731-88988127
电子邮箱:hnsida@163.com
附件一: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及相关附件(具体内容在网上下载).doc
附件二: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注意事项.doc
附件三: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参考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