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社区商业项目申报公示

发布日期:2013-08-02    浏览次数:3

  为推进我市社区商业建设,市商委、市财政局今年将推进相关项目建设,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建设我市社区商业。

  一、申报条件

  (一)标准化菜市场。侧重在公租房小区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验收指南》(商建办函﹝2011﹞886号)要求新建一流的标准化菜市场。要求承办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优先选择建设公益性菜市场的单位、已建一流标准化菜市场的企业和建有鲜活农产品直采基地、信誉可靠的鲜活农产品配送、终端销售企业。

  (二)社区综合超市。在成片建设的大中型公租房小区(小区人口在2万人以上)建设经营面积大、商品品种多、服务品质高的社区综合超市,为公租房小区居民提供“一站式”综合购物消费。要求承办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有5个以上管理规范、价格实惠、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综合超市(直营店),提前装修入驻。

  (三)社区直销肉店。由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建设具有示范性、便利性的社区直销肉店。注册资本80万元以上的生猪屠宰企业,年屠宰生猪10万头以上,年销售额1.5亿元以上,从事生猪屠宰8年以上,现有直营店10个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具备相应的加工配送能力。

  (四)社区便民商圈。按照渝商委办发〔2013〕68号文件规定条件申报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街道社区建设社区便民商圈。其中,支持主城区建设1个示范型的社区便民商圈,从商住相对分离、商业相对集中、企业持有产权、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经营管理的便民商圈中遴选和培育,打造集中配置、功能齐全、便利消费、连锁经营、品牌服务、规范管理的一流社区便民商圈。

  (五)居民服务业品牌企业。在按照渝商委办发〔2013〕96号文件确定的沐浴、美容美发、人像摄影、洗染、家电维修、婚庆行业的品牌企业培育对象中,每个行业择优选择3个规模大、在本行业连续服务3年以上、能够按照《重庆市居民服务业品牌企业建设项目基本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企业,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信誉好、示范和带动作用强的行业“领头羊”和优势品牌企业。

  所有承办企业财务制度必须健全规范,严格执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菜市场、社区综合超市、社区直销肉店等项目的承办企业应与当地政府签订承诺书,在出现市场物价波动、“买难卖难”以及突出事件时,按政府要求保障供应,稳定价格,解决“买难卖难”等问题,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的材料

  一是项目建设方案(用5号字正反面打印),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建设内容;现状及可行性分析;效益分析;进度计划;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保障措施。其中,主城区的示范类便民商圈应提供详细的建设方案,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应提供项目设计方案,品牌企业建设项目应提供企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材料。二是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有效证照复印件。三是与申报条件相关的其他实证性材料(用5号字正反面打印)。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区县上报市级部门时间为8月16日前,请有意愿的承办单位务必提前与当地商贸、财政部门联系和报名。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报名。市级部门咨询电话:市商委67048806、市财政局6757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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