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开遴选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培训班承办机构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4-12-12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政府《广东省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粤府〔2012〕52号的精神,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机构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我委拟举办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培训班,根据省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公开遴选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培训班承办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提升省平台和窗口平台服务能力,加强服务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现定于12月下旬或明年1月上旬在广州举办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培训班,对全省部分重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负责人,主要围绕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服务业务沟通等内容开展为期5天的培训,人数65人。按照有关规定,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承担举办培训班机构。承办机构负责承担培训班的课程设计、组织师资、培训材料编印、教学组织、食宿安排等培训活动相关工作。

  二、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是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国家“985”、“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或承担国家银河培训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同时承担培训项目的机构应当符合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资质条件。

  (二)报名单位必须有4年以上承担过省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培训工作的经验;

  (三)报名单位有丰富的教师资源,既有丰富培训经验的教学名师,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战讲师;

  (四)报名单位具备丰富的培训组织工作经验,有相应的专业团队保障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报名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四、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培训业绩、近5年承担省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培训活动的情况等);

  (二)服务机构培训班初步工作方案;

  (三)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报价。

  按照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4.6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会议场租费、工作人员经费、受委托机构服务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具体服务费用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提出。

  上述申报文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上午12:00前。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服务体系建设处孙海扬,电话:020-83135841,传真:020-8313585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02室。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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