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6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和我省自主创新战略,加快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围绕能源、煤化工、装备制造、汽车、航空、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轻工、纺织、新材料、新能源以及节能、环保、战略性资源开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以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为依托,支持企业建设较为系统的前瞻性技术研发设施、系统集成验证平台等综合性基础设施,支持开发重大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构建有利于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有利于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自主创新研发平台。

  二、项目支持类别:

  (一)支持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包括企业创新能力基础设施中的关键研发试验条件建设;相应的研究开发基础平台、信息化建设;相关关键技术研发以及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等。

  (二)对本省列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三)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加强产学研联合,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研究与开发。

  (四) 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三、项目申报条件:

  2012年度评价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上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2013年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按照省工信厅另文要求申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四、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向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并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http://xmk.sf.gov.cn)申报,按要求报送《2014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2014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应公开组织项目的申请,对申请企业的条件及相关资料按项目申报条件进行认真审查,确定申报项目并按重要性原则对项目排序汇总(见附件1)。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会签后联合上报。

  (三)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后于8月31日前将企业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一式五份报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两份正式申请文件、五份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报省工信厅科技处;一份正式申请文件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报省财政厅经建处)。申报材料请自行备份,不再退回,相关需填写的表格请登陆www.sxgxt.gov.cn网站下载。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xtkjc@shaanxi.gov.cn

  (四)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支持的项目、方式及金额。拨付资金的程序按照《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附件:

  1.项目汇总表.xls

  2.提纲及相关材料.doc

  3.封 面.doc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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