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7    浏览次数:4

  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鼓励科技创新,增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技术创新和早期成果转化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财教[2011]216号)精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四川省境内处于研发、中间试验、工业化试验阶段,进入批量工业化生产阶段之前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流程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 http://125.71.214.76/),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2、网上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进入申报系统后,申报无偿补助项目,填写《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无偿补助项目申报书》;申报贷款贴息项目,填写《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填写成功后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3、网上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电子审批,请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将申报书报送归口部门

  4、网上归口部门汇总、审核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工商注册所在地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经所在地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省级有关单位直接报送科技厅(省金融中心)。归口部门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

  三、申报要求

  (一)各级科技、财政部门要加强配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做好推荐和初评工作。

  (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请于2013年9月10日前报送省科技金融中心,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条财处      何雪梅         028-86676587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黄  晋         028-86679421

  省科技金融中心      赵  晋         028-86620021

  省金融中心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32号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冯  喧       028-68187980

  张  雨       028-85249950

  附件:

  1.2014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无偿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3、各归口单位组织申报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项目限额名单


附件_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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