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79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4〕1835号)的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201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申报工作。经有关地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自愿申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了201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拟安排计划,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地区 |
拟安排计划(万元) |
1 |
珠海市 |
3000 |
2 |
韶关市 |
3000 |
3 |
湛江市 |
3000 |
4 |
江门市 |
1000 |
|
合计: |
10000 |
对以上安排计划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2日-30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83133319(省经济和信息化委),020-83170273(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