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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6    浏览次数:1

陕农业计财〔2013〕176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高我省肉、蛋、菜、茶等产品应急供应能力,提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7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重点扶持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和提高产品质量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强化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我省“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

  二、实施范围

  今年“菜篮子”生产项目重点支持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

  蔬菜项目(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实施区域重点在《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我省11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区),2013年当年实施改扩建、新建的蔬菜标准园。为提升城市冬春淡季蔬菜自给能力,集中扶持蔬菜技术力量强、产业基础好、区域优势突出、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市新建设施蔬菜规模化集中连片种植基地,基地采取统一生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和分户管理的模式,更大范围推进标准化生产。茶叶标准园项目重点在产茶大县和优势重点区域。

  畜禽产品项目重点扶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主要支持畜种包括生猪、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肉牛、肉羊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

  三、扶持环节及内容

  园艺作物。一是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印发规程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张挂到标准园醒目位置及每个温室大棚;组织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并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田间管理。二是改善生产条件。重点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避雨栽培、滴灌、水肥一体化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投入品实行专人管理,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定期检测产品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产品不销售;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新建设施蔬菜规模化集中连片种植基地以建设标准化砖钢结构或土钢结构日光温室为主。

  畜产品。重点通过推进“五化”,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化比重,提升畜产品质量。一是推行畜禽良种化。适应市场需求、生产方式的变化,更新品种,选购高产优质高效的畜禽品种。二是推行养殖设施化。对养殖场场内布局进行科学调整,结合产能的变化,对圈舍进行扩容和标准化升级,完善设施装备,推广自动饲喂技术,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控制技术,改善畜禽生长环境。三是推行生产规范化。根据不同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严格按照饲养管理规程要求,规范养殖场饲养管理,对生产过程、投入品购进和使用进行监控、记录,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数据库。四是推行防疫制度化。改善兽医室等防疫消毒设施设备条件,落实防疫制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推行粪污无害化。优先支持按照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完善粪污储存、输送设施设备,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具备条件的因地制宜采用粪污处理技术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四、扶持对象及标准

  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所占资金比例在30%以下。根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及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每个蔬菜、茶叶标准园补助50万元,每个生猪、蛋鸡、肉鸡标准化养殖场补助50万元,每个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补助25万元。按每亩补助5000元的标准,新建一个设施蔬菜规模化集中连片种植基地补助1250万元。

  五、申报条件及数量

  (一)园艺作物。每个设施蔬菜标准园200亩以上,每个露地蔬菜标准园1000亩以上,新建设施蔬菜规模化集中连片种植基地2500亩以上;每个茶叶标准园1000亩以上。重点扶持蔬菜、食用菌、西甜瓜标准园,适当兼顾茶叶。产地环境条件要符合安全食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生产基地集中连片。各市申报数量见附件1。

  (二)畜产品。主要支持畜种包括生猪、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养殖规模须满足:生猪年出栏0。5-5万头,蛋鸡年存栏1-10万只,肉鸡年出栏5-100万只,肉牛年出栏100-2000头,肉羊年出栏300-3000头。申报数量见附件2。

  2011、2012年已获国家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的单位,今年不再重复安排。2013年省级肉牛肉羊产业专项中未安排的场可优先申报肉牛肉羊产品项目。

  六、补助方式

  各地要切实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结合各自财政状况,积极做好资金配套,充分发挥资金合力作用。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该项目继续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即对完成项目任务,验收合格的按照得分顺序给予补助,并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考评。验收和考评结果将影响来年项目资金安排。

  七、申报要求

  (一)坚持原则。本次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与沟通,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电视、网络、报刊以及张榜公布等形式,公开相关政策,公开选点标准、补助范围等,抓紧组织生产基础条件好的县(区)进行申报。

  (二)严格程序。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和资金申请表(样式见附件3)。申报书须附农财两部要求的菜篮子项目承诺书(样式见附件4),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证书复印件,园艺类项目另须附标准园创建登记表(详见附件5)等;资金申请表建设内容栏须明确2013年建设任务总投资量、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自筹等,重点说明中央财政资金用途。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的条件及资料初审后上报市级农业、财政部门,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按产品分类汇总后,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以计财字文于2013年8月22日前报送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各一份,同时抄送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省农业厅相关处(局)、省财政厅农业处各2份,并报送电子版至nytjhc@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省管县项目申报纳入市级统筹考虑,不单独上报。

  (三)其他要求。自今年起,农业部、财政部要求“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申报,市县报送项目纸质材料的同时,另须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转移支付项目板块,网址:http://www。caiwumis。com)报送。登陆账号及密码与2012年农业部财政专项申报一致。

  附件:1。2013年“菜篮子”蔬菜茶叶产品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

  2。2013年“菜篮子”畜产品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

  3。2013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申报书(样本)

  4。2013年菜篮子项目承诺书(样本)

  5。陕西省园艺(蔬菜、茶叶)标准园创建登记表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8月13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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