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2013年中医药标准化项目招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5    浏览次数:2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有关大学、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协会、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本委将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中医药标准化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本次招标标准化项目范围包括中医临床、中药质量与安全、医疗设备、术语信息、培训教育、服务贸易及管理规范等几方面。分中医药标准培育项目和标准化相关项目两大类。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从标准化的角度入手,结合中医药特色,能充分体现上海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优势,研究对象能充分体现广泛性,研究内容具有较高的成熟度,研究成果具有切实的可行性。

  2.申报项目内容避免与现行或在研的中医药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重复。

  3.鼓励优先申报国际及上海市地方标准化工作中所急需的项目,优先资助基础好、相对成熟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要求

  1.本市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协会、企业均可申报。

  2.联合申请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3.鼓励有技术和经费实力、重视标准化工作的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三)申报人

  1.项目负责人需在职,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中医药或标准化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以《申请书》申报截止日为准)。优先资助45周岁以下或有良好科研工作业绩的申请人。

  三、研究周期及经费

  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可视具体项目工作量适当调整。项目资助额度为1-10万元/项不等,项目承担单位以不低于资助金额的20%匹配。

  四、申报受理

  本次申报受理工作委托上海市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室承担。

  申报材料于2013年8月26日截止,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签名、盖章)、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电子版一份,报送至上海市中医药标准化研究室(黄浦区普安路189号曙光大厦7楼C座),电子邮箱zyydbw@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书请自行留底不予退返。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虞枫,电话:53821522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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