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农业部财务司:
为做好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见通知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资金补助指标(见通知附件3),按照立项指南要求,尽快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文件和立项材料,于2013年9月20日前通过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信息系统(www.ntsl.org.cn)联合上报财政部和水利部进行合规性审查、备案。同时报送纸质申请文件和立项材料各2份(其中:申请文件报财政部、水利部各1份;立项材料2份均报水利部)。
逾期申报的,按绩效考评有关规定扣分。
财政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2013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