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创中国!
沪府办发〔2013〕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管理和房地产登记的若干规定》(沪府办发〔2011〕46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4日
直降100!红米Note3全网通版现货
小米摄影馆主题大赛火热开启
小米音乐寻找周杰伦 预购赢大奖
关于智创中国
常见问题
合作加盟
服务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