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362号)以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4〕15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财政省直管县等有关部门审核上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订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省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4日(共七个工作日)。如对下达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发展处)、省财政厅(工贸处)反映情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月6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符洁莹,电话:020-83133267,传真:020-83133324;
省财政厅 姚林,电话:8317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