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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区农业经济发展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6    浏览次数:1

宁农(法)发[2013] 231号

  各市、县(区)农牧(农业、畜牧)局,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为集聚各方面力量和智慧,搭建研究“三农”问题的平台,共同开展我区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研究,2013年4月自治区农牧厅联合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政府研究室、发改委、财政厅成立了“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牧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并争取到农业产业政策研究资金30万元,专题用于我区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的研究。为使农业经济发展研究工作常态化,推动我区农业经济发展研究水平,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协调小组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采用公开招标或定向委托的形式,开展2013年度全区农业经济发展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重心,从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采用公开招标或定向委托的形式,重点开展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搞好理论创新,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实际工作提供参考和服务。

  二、研究课题

  经协调小组审定,2013年共确定6个方面的研究课题:

  1.宁夏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研究(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研究)

  2.宁夏农村劳动力转移对策研究

  3.宁夏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研究

  4.宁夏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对策研究

  5.宁夏农业信息化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

  6.宁夏大旅游与小乡村相结合的农村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

  三、申报范围

  本次招标或定向委托面向全区涉农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

  四、申报期限

  2013年8月20日至9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者请直接从宁夏农业信息网(http://www.nxny.gov.cn)下载课题申请书。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6日(以邮戳日期或E-mail发出日期为准)。

  五、具体要求

  1.接受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参与,选题必须在招标范围内(详见附件1)。协调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人选,并签订课题研究任务书。

  2.课题研究要突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实证调查为主要手段。研究结论和建议,要求以小见大,既有解决当前问题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又具有全局性、前瞻性。

  3.申请人要真实填写《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2)。申请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课题申请书》须经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协调小组。

  4.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除了个别有专门要求的,均以2014年2月28日为限。

  5.课题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高级职称,或者大学毕业工作满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3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1年的研究、教学、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不具备上述职称或工作年限规定,但在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的人员,也可提出申请。

  (2)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3)具备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的物质技术条件、手段和时间保证。

  6.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将以本次研究课题为核心,编制《2013年度宁夏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白皮书》。

  六、联系方式

  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协调小组办公室

  (农牧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750001)

  联系人:鲍小明   0951—5169860

  电子信箱:nmtfgch@163.com

  附件1.2013年度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课题表

  附件2.2013年度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2013年8月19日

  附件2:2013年度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1:2013年度宁夏农业经济发展研究课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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