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湘西地区开发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2011-2012年,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组织了湘西地区开发课题研究并汇编成册,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加大湘西地区开发重大问题研究,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决定继续开展湘西地区开发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3-2014年的课题研究,要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湘发〔2013〕6号)为指导,针对大湘西地区如何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湘西地区开发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选题范围如下:
(一)湘西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研究;
(二)湘西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三)湘西地区融资体系研究;
(四)湘西地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软环境
研究;
(五)湘西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发展研究;
(六)创新湘西地区产业发展扶持方式研究;
(七)湘西地区产业发展品牌建设和科技创新能力培育研究;
(八)湘西地区加快发展中小微型企业的对策措施研究;
(九)湘西地区产业园区建设及“两型”发展研究;
(十)湘西地区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十一)湘西地区对口支援研究;
(十二)湘西地区民族文化、民居及民族商品开发研究;
(十三)湘西地区边贸小城镇建设研究。
二、课题申报和组织
1、课题申报由课题负责人组织。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或负责湘西地区开发工作三年以上,近五年内承担过相关研究工作。
2、申报程序:课题负责人填写《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研究课题申请书》的有关内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于9月17日以前提交省发改委湘西办审核。申报单位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3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研究同意后下达课题研究任务书。
3、经审核通过的课题,安排研究经费3—15万元。
4、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将经评审的所有研究成果汇编成册,送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三、有关要求
1、课题研究成果必须符合湘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既要从宏观上、战略上进行研究,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深度,又要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价值,突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成果的应用性、成果转化的时效性。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研究工作负全责,要按进度完成研究任务,并于2014年4月底前向省发改委湘西办提供正式研究报告10份(含电子文档)。
3、未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或课题研究成果质量不高者,取消下一轮课题申请资格。
(联系人:邓义兵。联系电话:0731-89990877,15973146578。邮编:410004。邮箱:hnygdz@126.com。课题申报通知及申请书电子版可在省发改委网站网上公示栏下载。)
附件: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研究课题申请书
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